为了保证设计质量,避免发生不必要的返工,建筑设计也应循序渐进逐步深入,分阶段进行。通常将设计阶段划分为若干阶段:国际上一般分为“概念设计、“基本设计”和“详细设计”三个阶段;而我国建筑设计过程按工程复杂程度、规模大小及审批要求,一般划分为两阶段建筑设计或三阶段建筑设计。两阶段设计是指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一般的工程多采用两阶段设计。对于大型民用建筑工程或技术复杂的项目,采用三阶段设计,即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各阶段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各设计阶段主要内容及深度要求如下:
一、初步设计
侧重于建筑内外空间组合设计和环境空间设计。成果图有: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以及必要的效果图、预算书和建筑设计说明书等。
二、技术设计
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除了进行建筑设计外,同时需要结构、设备等各工种的技术设计。
三、施工图设计
在同意扩初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图设计,作为施工依据。其成果图有:总平面图,各层平、立、剖面图,各节点详图等。所有尺寸必须标三道半尺寸并有施工说明书。
除此以外,还有建筑结构施工图、施工说明书以及建筑设备施工图和施工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