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对于工厂的工业生产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并且不同的情况对于照明来说也有不同的要求,下面J9总区就给大家介绍下食品工厂设计之工厂照明。
食品工厂设计之照明设计包括天然采光和人工照明,良好的照明是保证安全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保护工作人员视力健康的必要条件。合理的照明设计应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基本原则
一、人工照明类型
人工照明类型按用途可分为常用照明和事故照明,按照明方式可分为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三种。
一般照明是在整个房间内普遍地产生规定的视觉条件的一种照明方式。当整个房间内的被照面上产生同样的照度,称为均匀一般照明;在整个房间内不同被照面上产生不同的照度称为分区一般照明。
食品工厂设计局部照明是为了提高某一工作地点的照度而装设的一种照明系统。对于局部地点需要高照度并对照射方向有要求时宜采用局部照明。
提灯或其他携带的照明器所构成的临时性局部照明称为移动照明。
食品工厂设计之混合照明是指一般照明和局部照明共同组成的照明。
二、食品工厂设计照明器的选择
食品工厂设计照明器的选择是照明设计的基本内容之一。照明器选择不当,可以使电能消耗增加,装置费用提高,甚至影响安全生产。照明器包括光源和灯具,两者的选择可以分别考虑,但又必须相互配合。灯具必须与光源的类型、功率完全配套。
光源的选择。电光源按其发光原理可分为热辐射光源(如白炽灯、卤钨灯等)和气体放电光源(如荧光灯、高压汞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合物灯和氙灯等)两类。选择光源时,首先应考虑光效高、寿命长,其次考虑显色性、启动性能。白炽灯虽因部分能量耗于发热和不可见的辐射能,但结构简单、易启动使用方便、显色好,被普遍采用。气体放电光源光效高、寿命长、显色好,日益得到广泛应用,但投资大、起燃难、发光不稳定、易产生错觉,在某些生产场所未能应用。高压汞灯等新光源,因单灯功率大、光效高、灯具少、投资省、维修量少,在食品工厂的原料堆场、煤场、厂区道路使用较多。
当生产工艺对光色有较高要求时,在小面积厂房中可采用荧光灯或白炽灯,在高大厂房可用碘钨灯。
局部照明是为了提高某一工作地点的照度而装设的一种照明系统。对于局部地点需要高照度并对照射方向有要求时宜采用局部照明。
提灯或其他携带的照明器所构成的临时性局部照明称为移动照明。
食品工厂设计混合照明是指一般照明和局部照明共同组成的照明。
对于一般性生产厂房,白炽灯容量应不小于或接近于高压汞灯容量,此时对操作人员在视觉上无明显的不舒适之感
当厂房中灯具悬挂高度达8~10m时,单纯采用白炽灯照明,将难以达到规定的最低照度要求,此时应采用高压汞灯(或碘钨灯)与白炽灯混合照明。但混合照明不适用于6m以下的灯具悬挂高度,以免产生照度不匀的眩光。6m以下用白炽灯或荧光灯管(日光灯)为宜,高压汞灯宜用于高度7m以上的厂房。